问阿拉姆博士。贾汗季从中国| 2011年8月21日23:53
关于: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
确认信重庆外事办公室的邀请函
亲爱的南希女士轻哼
根据你的建议为2011年8月18日/电子邮件,我联系了外交部。他们说你的邀请函的公证人证明Beibey区,重庆是足够使用的签证你的妻子,儿子,女儿中国驻孟加拉国。
现在,我给你的问题,是够签证吗?我的家人会来这儿两年和我生活在一起。我想很快就急切地等待你的回复。
你的真挚的
医学博士。贾汗季阿拉姆博士(日本)
Post博士研究员
地理科学学院
西南大学,贝贝区,中国重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