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特纳从英国| 2011年1月17日09:02
关于:中国临时居留证
2010年1月以来我一直在中国教学。我签署了一份合同,一年2011年1月底,连同其他5老师带着我。有一些关于签证的并发症从未向我们解释,但2010年5月我们的老板要求我们签署一个合同需要我们被告知,这样他们就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,我们终于在8月,10月份居留证。新合同从未向我们解释,我们只有几分钟签字。我们也从来没有得到一份合同,尽管许多请求(我们被告知他们没有复制!)。当我提醒他们在12月,我将离开在1月底告诉我我不能因为我签署了第二个合同2011年5月底,证明副本。最终他们同意了,一个星期前给了我一封信确认取消合同,说他们也会取消我的居留证。我已经提供了一份工作,另一个雇主和参观当地派出所确认,我现在的雇主不能取消居留证,它仍然有效,直到2011年5月底。但是我担心在朱利叶斯先生回答说,他们可以取消我的外国专家证书,一直。这是否意味着我要申请一个新的居留许可,或者仅仅是一个新的外国专家证书,或都有? Is the second contract valid, as we were never given the opportunity to question it?